大家好,关于婚姻法解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法解读子女抚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One]、离婚不懂法买什么书好
〖One〗、原来有《婚姻法》,因为现在被作废,被民法典所取代,所以需要学习民法典。
〖Two〗、民法典有专门的婚姻家庭篇,专门针对婚姻家庭的具体规定。比如,结婚的条件,离婚的程序,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等等。
〖Three〗、当然如果再买本有关婚姻家庭法律的司法解释就更好了。
[Two]、文义规则名词解读
〖One〗、文义解释是指根据词语的字面含义来确定法律的意思。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词语的日常含义来确定法律的意思。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根据词语的特定含义来确定法律的意思。例如《婚姻法》所说的“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含义,就不同于它们的日常含义。
〖Two〗、在法律规定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Three]、中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原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内在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即使未举行结婚仪式,双方也未同居生活,仍然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相应的,有些男女按照风俗习惯举行了结婚仪式,未经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谓的“婚姻”得不到法律保护。
4.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具有婚姻效力,按同居关系处理。
关于婚姻法解读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