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婚姻法出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法出资比例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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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婚后买房。公婆和我们夫妻俩共同出资,离婚后如何分割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婆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权分割;如果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Two]、2023年前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
〖One〗、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Two〗、(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Three〗、(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费用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Four〗、(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Five〗、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Six〗、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好了,关于婚姻法出资和婚姻法出资比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