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婚姻法特征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婚姻法特征包括什么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下面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姻法特征和婚姻法特征包括什么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1982的婚姻法全文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特点1普遍性2伦理性3强制性。我国新婚姻法是1980年9月10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1981年1月1日起实行。基本原则1实行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Two]、婚姻法亲子关系的特征构成要件
〖One〗、自然血亲关系包括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基于自然出生的事实、相互间的血缘关系而存在,不得人为消除。不过,根据我国《收养法》地23条第2款关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自然血亲间的权利义务可依收养而消除。《婚姻法》第26条第2款也有“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的规定。
〖Two〗、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并非基于因自然生育出生的血缘关系而产生,而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婚姻法》第26条第1款、第27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Three]、先秦婚姻法特点
〖One〗、媵妾婚,先秦时期婚姻制度的一种特点。古代贵族实行的一种以媵妾随嫁的多妻制婚姻,相传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
〖Two〗、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须从另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媵,相送,引申指陪嫁。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此种制度称为媵妾或媵婚制度。
[Four]、法律的四个性质
〖One〗、按法律的世界因素可分为:世界法,国内法;
〖Two〗、按法律的地位可分为:母法即宪法,子法即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Three〗、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可分为:实体法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程序法;
〖Four〗、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可分为:公法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私法即调整社会个体权益的法律;
〖Five〗、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可分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婚姻法,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社会组织法,交通运输法,金融法,国土资源法,税务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关于婚姻法特征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